美國國會及政府近期針討對策應對網路犯罪,將民間企業角色擴大置於核心。前CFTC委員長克里斯·賈卡勒所提案《事宜許可》法規含有允許民間直接介入之方略。
首段,賈卡勒於2025年2月26日發表的聯合記錄中將拉札魯集團之駭入事件定義為國家威脅,並主張政府應授予民間「駭追、駭失物資回收」權限。此提案已與前外交委會提交資料相連結,亦引用美憲法允許發行之事實。然則現行法規未將《事宜許可》本身通過,也未明示民間能直接介入駭行為。
其二,FBI於2025年8月以H.R. 4988提出擴大網路犯罪範圍,欲將外國政府納入組織定義。此法規以「駭失物資」案作例,並針示對該範圍之具體調整。然則目前此法規已被送至外交委會審議,尚未決定是否賈卡勒與駭權限。
其三,白阿觀於2026年8月12日以備忘表明「聯邦政府之指揮、監督下驗證美國企業」應施行於國際網路犯罪組織的監視及效能作為。此備忘未具體列示拉札魯集團,亦無將民間直接介入駭行之許可條款。
其四,民間積極之駭對策雖用技術與才力,仍需考量第三者損害、保賬及外交爭議。美國國會所列示「攻擊主體」若不慎選則可能使他人受傷,且國家組織可由民間應對而轉化為監督或外交問題。
綜合觀之,美國目前已採取的措置皆以FBI交易、國會審議法規與白阿觀指示等方針作為主。民間企業未能明確給予拉札魯集團駭入許可,實則《事宜允可》之授權仍在不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