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MUSICAU(뮤직카우)被披露曾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内日要做”的收益债券。该债券的结构是让投資者可从相关歌曲中获得流媒体收入等分配收益。

A先生实际购买的是2013年发行的《月刊 윤종信修复(Repair)2月号》中的部分曲目收益权利。相同曲目在另一张专辑《行播 2013 윤종信》中也被再录,因此这两张专辑各自视为独立的版权。

然而韩国音乐产业协会与韩国版权委员会按单张专辑管理其利益,导致即使是相同歌曲,在不同专辑中亦被视作不同的权益。

MUSICAU提供的收益债券仅包含部分收益,而其发行说明并未明确此事实。个人投资者可认知从单一版权产生现金流的结构,这成为潜在争议之根源。

使用音源平台时,消费者通过点击最新专辑歌曲即可听到重新录制的版本;若曾对旧专辑进行过投资,则亦可能从同一版权中获得收益。然而此类结构尚未明晰规定,业界因此呼吁需强化权利管理与公开机制。

MUSICAU方面承认“在购买IP时难以即时确认音乐源的权益”,并称不存在对投資者的实际损害。与此同时,他们表示将继续加强公开制度,以便于投资者理解收益的范围与特性。